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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3 / 4)

但凡是他们接下的生意,断然不会失败,即使必须让一千人陪葬,他们也在所不惜!”

即使对黑道不甚了解,但她们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传闻,尤其六年前那条震惊全世界的新闻全世界最凶残的杀手组织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

听说要聘请艾森总部杀人,几乎要赔上所有家产,以及应付其所提出的种种苛刻条件。

而,那个应该浑身打颤的方筝,却兴致勃勃地叫道:“我是那个组织唯一无力完成的任务?谁这么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财产来毁灭我?”

罗蝶起淡然一笑,摇了摇头:“不,方筝,你必须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你到要穷尽所有来杀你,那么,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总部灭亡后就做罢,理应再去寻求其他杀手组织的协助,但,后来为何没下文了?孟家的机密追踪系统从此没下文,列为悬案,只可惜被艾森总部接下的案子绝不留客户资料,也因此至今我们未能找出幕后主使人。”

方筝不以为意:“耍杀我、恐吓我的人并不少,不过都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湾有其势力,让他们忌惮;再一方面是我并未做过赶尽杀绝的事。真有人与我过不去,那我也不怕。过去的事,我当笑话听过就算,没必要多想,不会搁在心头:至于是不是依然有什么人非要杀我不可,那么,我也会好整以暇地等他们出现。”

斐红叶轻道:“好气魄,是块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啧!我怕什么来着。”方筝举起一杯清酒,叫道:“来来来,若谁先醉死在这里,负责付酒钱!”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气氛又染上轻松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呃放纵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烂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谁说过“白日放歌应纵酒?”又有谁说过“将进酒,杯莫停”的?什么“人生得意须尽倍,莫使金樽空对月?”古人就是话太多了,才会害她这个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业的掌权人此刻蹲在排水沟前吐了个惨不忍睹。

吐到连胃酸也没得吐时,她才虚脱地靠在一棵行道树上,脑袋不怎么灵光地想起那个李太白说了一大堆醉话后,下场是醉疯到去捞月而死的。醉鬼的话误信了,也只能陪着一同当醉鬼,没得抱怨。

红叶也真是无情,难道听不出来她说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话吗?哪一个白痴会在凌晨四点,在距家十公里远的地方当真会独自散步回家呢?那家伙竟然当真停下了车,一脚踢她下来,自己歪歪斜斜地开车走了。

距家还有多远呢?三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细胞没有半个愿意接受大脑的命令,全采罢工姿态,一点也不合作!看来她必须探探脚下水泥地舒适的程度,以求待会入眠时不会太难受。

可是,即使总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着,离家愈近,愈有机会被家中的人发现,并且“捡”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后被警察当作倒路酒鬼来处理。唉

踉跄的步伐晃了二三步后,又抓到一株大树傍身,不过,这棵大树挺诡异地涌着温度;在她耳朵贴住的某一处,还传来心脏沉稳的跳动声,并且有两双树枝圈住她身体,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树”的脸,眯着眼仍然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呆呆地问:“你是谁?”

手的触感明白地告诉她,眼前的“大树”是个人。

“你希望我是谁?”温厚的男声像一道凉风吹拂。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应。

“为什么?”男声又吹拂在她耳畔。

“那么,我便可以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

“哦?”“我想要把你鞭打,你这个超级骗子,害我全身难过死了!”吼完了,她的神智也好了些许,叹息道:“我必须回家,你愿意当个好心的路人甲吗?”

“你醉得不能走,脑子倒还算清醒。”路人甲发表观察所得的结论。

方筝冷着迷死女人芳心的笑,长手一伸,搭住眼前路人甲的肩膀,一时之间不怎么满意这个肩膀的高度,比她的肩高出五公分,让她靠得不大舒服,而且他的肩膀好硬,肩骨会硬是必然,但连肌肉都硬如铁就太没天理了。这个男人挺强壮的哦。

“你看来是个练家子。”

“是吗?”

“如果我的敌人派你来暗杀我,说不定就能成功。”她边说边走。显然路人甲正好心地扶着她走向回家的方向,而半醒半醉的她丝毫不担心自己也许会面临的种种危机,还很有兴致地与他聊天。

男子低笑:“你可以打电话通知敌人来雇用我。”

“好呀,多少钱起价?我可以代你争取包多优渥的条件。”

男子低笑声歇止,也没有立即回话,她模糊地感觉到他正在看她。好笑了,这样漆黑晦暗的凌晨时分,没星光没路灯,他是不可能“看”清她的,但她却强烈地感觉到他能把她的面貌看了个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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