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十三名凶徒,四把枪、长短不一的九把刀,都穿着鞋。
前面有一人应该是头目,留着卷曲的短发,十、八九岁的样子,上身穿着短袖带兜的迷彩上衣,脚下是一双阿斯达迪运动鞋,横举着一把手枪指向华真行道:“东国佬,你们杀了我们的人。”